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市场监管系统转移市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市监财〔2021〕6号)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2021年省转移市县专项资金(知识产权类)项目申报指南,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阳江市内注册的科研机构、高校、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项目申报资料。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提交的材料必须胶装。
(三)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二、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请按照要求做好申报工作,于2021年6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件一式6份及电子文档(word版及PDF盖章版)报送所属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市直单位及阳江市行政区域外的申报单位直接将申报材料提交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审核推荐。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根据指南要求,严格审核推荐,于2021年6月22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5份)及电子文档统一报送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项目评审。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并通过集体研究决定的程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沃典、蓝红梅,电话:3418508、3418408,邮箱:1255275401@qq.com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农科路22号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9楼知识产权科
附件:1.战略性产业集群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2.知识产权交易运营促进项目申报指南
3.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促进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4.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站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5.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申请促进项目申报指南
6.地理标志产品商标运用促进项目申报指南
7.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项目申报指南
8.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项目申报指南
9.地理标志产品培育项目申报指南
10.重点市场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指南
11.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项目申报南
12.2021年省转移市县专项资金(知识产权类)项目申报书
13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项目申报书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9日
1.附件1.战略性产业集群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docx
8.附件8.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项目申报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