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我市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粤市监财〔2021〕564号)的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中央财政2022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一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条件。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在阳江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高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机构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或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知识产权交易运营机构或服务机构等。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项目申报资料。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三)申请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已获得财政资金扶持的同类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积极组织辖区内有关单位申报。各申报单位于2022年2月16日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的纸件(一式五份)和电子件(可编辑word版及盖章扫描PDF版)报送到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

  (二)项目评审。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并通过集体研究决定的程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联系人:郑沃典、蓝红梅,电话:3418508、3418408,邮箱:1255275401@qq.com。

  地址:阳江市江城区农科路22号之一阳江市市场监管局业务楼906室。

  附件:1.阳江市中央财政2022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专利

  转化专项计划-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

  2.阳江市中央财政2022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专利

  转化专项计划-第一批)项目申报书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7日

 

 

附件:

1.附件1.阳江市中央财政2022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docx

2.附件2.阳江市中央财政2022年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一批)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