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现我市开展2021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和市科技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符合各专题的要求。
(二)申报单位为本市内注册的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同一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科技计划项目2项以上(含2项)到期未完成结题或存在项目到期不配合验收的企业;
2.在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科技计划立项的。
(四)申报单位必须具备与申报项目内容相关的基础和能力,项目申报书的内容、指标必须明确客观,严禁各种夸大和作假行为,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申报程序
申报采取纸质材料的报送方式, 纸质材料为A4纸尺寸,按封面、目录、申报书、可行性报告、附件的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五份报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
三、申报时间
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请向申报指南所列各联系人咨询。
五、其它事项
我市2021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及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的项目须围绕国家和省科技创新重点任务、我市各级实验室建设、科技创新12条、实施创新驱动八大举措和地市特色重点科技工作,符合全省科技、产业发展规划,注重实际绩效。2021年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均从2021年入库科技项目中组织评审。
附件:1.2021省科技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和市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doc
阳江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