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市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要符合:
1、有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2、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3、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4、有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5、列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培训机构目录;
6、未按期完成上一年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不能申报;
7、2018年或2019年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培训机构(以首次验收结果为准)不能申报;
8、具有《2020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规定其它资质和能力。
二、申报时间:2020年3月19上午8:30日至3月27日下午5:00
三、遴选程序
1、提交材料。请具备以上申报条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提交申报材料,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合作基地情况、历年开展职业农民培训情况、保障措施);培训实施方案(含详细的培训预算明细);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列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培训机构目录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在申报时间内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阳春市农业农村局。
2、专家评审。由阳春市农业农村局或委托阳江市农业农村局在市县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5名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分,将分数最高的一个培训机构确定为本次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培训机构。
3、公示备案。由阳春市农业农村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阳春市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
联系地址:广东省阳春市城东大道茶山路口阳春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黎建新 联系电话:0662-7731706。
阳春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