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渔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统筹做好2021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9号)精神,我市拟组织申报阳江市罗非鱼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现就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一)主体资格:原则上为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科研院校、事业单位等,承担单位注册地点位于项目规划区域范围内,从事主业为罗非鱼种苗繁育、养殖、加工、流通、数字农业和相关技术研究等,且具有一定规模和持续经营管理能力。
(二)实施主体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罗非鱼产业发展方向,契合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扶持的项目建设内容(标准化养殖基地、冷链流通、精深加工、科技研发与信息支撑、农业品牌等)。申请项目不得将建设资金用于企业经营性开支(包括日常成本费用开支、职工薪酬社保支出、临时人员劳务费用、债务支出等)、购买生产资料、兴建楼堂馆所、变相搞房地产开发,对于已有普惠性政策渠道支持的建设内容(如农机购置补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贴)、单个主体简单扩大规模、休闲农业等内容,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原则上不再支持。加工型实施主体必须具备项目建设所需的建设用地,承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与企业配套资金比例不低于1:3,且不能与其他财政扶持项目重复。
(三)承担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存在涉黑涉恶、失信行为、拖欠工资等情况(需提供登记注册、产业经营、财务报表、银行开户情况、征信证明等佐证材料)。企业承担以往中央、省级相关建设项目的绩效考核情况将作为此次遴选实施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与养殖户建立良好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养殖户增收作用明显;
(五)科研实力较强,与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签订科研合作协议。
二、申报材料
(一)2021年罗非鱼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值表
(二)阳江市****县(市、区)基本情况表
(三)阳江市罗非鱼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入库申报书(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第一、二项为县(市)填报,第三项为申报企业(单位)填报。
三、申报时间
请于2021年3月12日前报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逾期不予受理(以纸质材料送达签收为准),材料电子版同时通过粤政易报送。
企业对自愿申报的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配套资金需足额到位,不得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不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等行为,可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撤销补助项目、追缴项目补助资金和5年内取消申请资格的处理,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市将组织专家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和实施主体条件,择优确定阳江市罗非鱼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实施主体。
附件:1.2021年罗非鱼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产值表
2.阳江市****县(市、区)基本情况表
3.阳江市罗非鱼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入库申报书
(联系人:林杰鹏,联系电话:3320260)
阳江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0日
关于组织遴选阳江市罗非鱼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