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市各人民团体党组,中央、省和阳江市驻阳春各单位党组(党委):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阳春市市管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春办〔2018〕1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拔第七批市管拔尖人才。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本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工作的各类人才,特别是在工农业生产第一线,以及在科研、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社会工作和经营管理、技术技能、农村种植养殖等领域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
二、推荐对象条件
凡在我市工作三年以上,年龄在法定退休前三年以上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均可参加市管拔尖人才的选拔。个别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市管拔尖人才选拔对象要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情操,遵纪守法,取得的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专业技术人才类。一般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近三年内取得以下业绩之一:
1、获得国家部委、省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获得地市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获得市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者。
2、获得部、省级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得地市级优秀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并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较大贡献,取得较大社会效益者。
3、获得一项省级以上发明专利优秀奖,或取得三项以上市级发明专利金奖,并已取得较大经济效益的;获得一项以上国家设计金质奖、银质奖,省一等优秀设计奖,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的。
4、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疗技术和临床实践效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特别是在诊断治疗疑难病症方面作出重大贡献,或者在预防保健等方面对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提出有效预防对策和防治措施,在省内有影响的著名医务工作者。
5、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工作,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突出贡献,教书育人成绩卓著,为同行公认的学科带头人,或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在体育教练和体育科研工作中,直接培养(或输送)的运动员在全国重大体育比赛中获得冠军,或直接执训的运动员在省级重大比赛中获得两次第一(含团体)的体育工作者。
6、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等专业工作中,取得重要成果,获得省内同行业最高奖励,或出版学术水平较高的专著,被同行所公认,在省内享有较高声誉者;被命名为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主要传承人,在发掘、继承和弘扬民间文化遗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者。
(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类。能结合实际运用现代科学管理理论,管理水平在本市处于领先地位,并在全省有一定影响和较高知名度,为企业连续多年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发挥重要作用的企业管理者;或在本市创办、经营实业,生产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填补国内空白的产品或创造全国、省“名牌产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等国内外知名品牌,且产生显著经济效益,所在企业诚信守法,年缴税额名列全市前三十名。市级或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纳税位列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高技能人才类。一般应具有国家一级职业资格(高级技师)或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或具有特殊技艺的能工巧匠(如雕刻、根艺等),职业技能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获得中华技能大奖、高技能人才楷模、全国技术能手等荣誉或获得南粤技术能手奖的技能人才;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实践经验丰富,在带徒传技方面成效显著;能够解决好生产、服务、科研中的高难度技术技能问题或知识技能问题,在推广应用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以及企业技术革新中解决了重大技术技能难题或知识技能难题,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业绩突出的技能人才。
(四)农村实用人才类。主要是农村种植、养殖、加工、经营等行业中技术冒尖、贡献突出的乡土人才,一般应具有某项特殊专长,或取得“绿色证书”,农业技术处于本市领先水平,在种植、养殖和农副产品加工、销售等多种生产经营领域,形成较大规模,有较大影响,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较强示范推广作用;或积极带领当地农民科技致富,推动农村基层组织扩大农业生产;积极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科技进步上有突出贡献、本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者。
(五)社会工作人才类。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或技能,创造性地进行社会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教育和研究等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活动,配合政府工作人员推进社会建设、改善民生、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健全基层社会管理、社会组织建设作出突出贡献者;在突发重大社会事件中具有良好表现,为提高我市良好形象做出突出贡献者。
(六)直接从事重要技术工作、专业技术特别拔尖、业绩显著的党政人才,可参照上述规定列为推荐对象。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突出贡献的青年人才,评选资格条件可适当放宽。
以上获奖条件,属集体获奖项目的,应为该项目的第一、二或主要完成者。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只计最高奖项。
已列入阳江市市管拔尖人才的原则上不再推荐为本次拔尖人才人选。
三、推荐程序和方法
推荐工作采用上下结合的方式。由有关部门、同行专家、学术团体推荐或本人自荐,经所在单位研究同意后,填写《阳春市第七批市管拔尖人才呈报表》一式两份,按隶属关系上报主管部门。个人自荐的直接与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室联系。
主管部门根据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严格审核,广泛征求意见,经党委(党组)集体研究,提出推荐名单。申报人单位必须于2021年7月9日前将推荐名单和有关材料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室。
市委组织部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确定初步人选,并进行考察和咨询有关专家的意见。根据考察情况和专家意见,提出建议人选名单,提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市委、市政府批准。
四、申报材料
申报市管拔尖人才须如实填写《阳春市第七批市管拔尖人才呈报表》,并附本人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等。报送材料包括:
1、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有关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2、主要科研成果证书,包括承担的市级以上项目课题批件和计划书、成果鉴定证书、获得国家专利的专利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主要著作、艺术作品、绝技绝活的影印件或声像资料拷贝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4、经营管理企业近三年来经济效益、利税缴交和品牌等相关证明材料;
5、其他能证明个人业绩的材料。
个人自荐须提供同行专家、行业组织或学术团体出具的有真实性的相关证明材料。
为便于评审,申报材料须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学历、职称及主要业绩纸质证明材料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并将《阳春市第七批市管拔尖人才呈报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ycrcgzs@163.com。
五、组织领导
市管拔尖人才选拔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统筹,市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实施。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好第七批市管拔尖人才的推荐、申报、选拔工作。
1、要广泛宣传发动。市管拔尖人才选拔工作是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各行业、各领域优秀人才参加公开选拔,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2、要严格选拔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社会实际贡献和业绩为依据做好推荐工作,做到好中选优,优中拔尖,真正把那些符合条件、具有真才实学的人才推荐选拔出来。严明选拔纪律,认真核实申报对象的业绩证明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者,要严肃批评,并取消其申报推荐资格。
3、要服务发展需要。市管拔尖人才的选拔工作,要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符合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转型的要求,优先从产业界选拔人才,优先从我市支柱产业、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选拔人才,优先选拔研究成果面向市场、能较好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在一线做贡献创业绩的优秀人才。
4、要突出行业特点。各地各部门要综合考虑本地本部门的人才优势、科研实力及在全市同行业中的位置,把最具代表性的学术、技术和管理领军人才推荐选拔出来,突出行业拔尖、学术技术领先特点,保持行业平衡,避免同一专业学科领域重复推荐。
六、有关待遇和管理办法
市管拔尖人才的有关待遇和管理办法,按照《阳春市市管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执行。
七、其他事项
推荐申报工作有关表格可从通知附件下载,或到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室领取。推荐工作过程中的有关情况、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室联系(电话:7713881)。
附件:阳春市第七批市管拔尖人才呈报表
中共阳春市委组织部
阳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7日
附件:
阳春市第七批市管拔尖人才呈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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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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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别 |
中共阳春市委组织部
阳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说 明
1、本表根据《阳春市市管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春办〔2018〕12号)有关规定制定。
2、本表由推荐单位或本人如实填写,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审核,一式两份,用A4纸双面打印上报;栏内无内容可写的填“无”。
3、封面编号由审批部门填写;申报类别系指专业技术人才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类、高技能人才类、农村实用人才类和社会工作人才类,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党政人才填专业技术人才类。
4、主要专业工作简历从受聘中级以上专业或技术职务、担任企业主要管理职务、从事规模化农村种植、养殖或经营加工等工作开始填写;主要学习培训经历重点填写全日制、在职学历教育或连续1个月以上脱产培训等经历;个人申报对象必须填写同行专家、行业组织或学术团体等证明情况。
5、近三年以来主要科研成果、技术业绩获奖情况要注明获奖项目名称、完成人排序情况和获奖等次,主要生产经营情况要列举具体数字及在同行业排名情况,主要科研论文、专著要注明发表或出版的刊物、出版社及时间。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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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籍贯 |
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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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时间 |
单位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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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专业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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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参加时间 |
身份证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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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
全日制 学 历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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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 学历 |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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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邮政 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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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移动电话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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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简历 |
起止时间 |
工作单位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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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专业工作简历 |
专业职务 |
聘任(工作)时间 |
聘任(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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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学习培训经历 |
起止时间 |
施教学校(机构)及专业 |
毕(结)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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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社会兼职情况 参加学会、协会 |
名称 |
担任职务 |
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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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民主党派任职情况 党代会、人大、政协 |
名称 |
届别 |
担任职务 |
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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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主要科研成果、技术业绩、生产经营和论文专著及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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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荣誉称号情况 |
荣誉名称 |
授予单位 |
授予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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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
称谓 |
姓名 |
出生年月 |
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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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专家、行业组织、学术团体证明情况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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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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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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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拔尖人才评审小组评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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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