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实施的通知》(粤农计〔2021〕6号)的规定,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就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申报公告如下:
一、支持对象
重点扶持生猪等畜禽规模养殖场,大型生猪养殖基地和畜禽养殖屠宰加工全产业链项目优先。其中:2018年以来取得中央财政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和非畜牧大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项目支持的养殖场不纳入支持范围。
二、建设内容
项目用于扶持带动经营主体建设生产设施和完善设备配置,新增规模化、绿色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能力,重点支持建设高标准集约养殖栏舍、生物安全防控设施(含场外消洗转运中心)、粪污处理(含臭气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等设施,加强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设施装备配置,建设生产高效、生态环保的高水平现代化养殖综合设施。
三、补助标准
项目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对项目单位给予一次性补助。各市资金额度根据本市2019年末生猪存栏和2020年万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新建改扩建项目建成产能两项指标综合确定(附件1)。中央资金补助比例不高于建设内容总投资50%,单个项目安排资金不低于10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四、申报条件
项目可按整体或分期工程申报。支持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项目已开工或具备开工条件;2.已办理项目有关用地、环评等手续;3.按要求在农业农村部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进行备案;4.所申报项目建设内容原则上于2021年底前完工。
五、材料报送
2021年2月25日前,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将项目实施方案及项目汇总表报市农业农村局,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7737464。
附件:粤农农计〔2021〕6号(畜牧与饲料处.14页)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实施的通知-2.pdf
阳春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