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民专业合作社:
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认定的通知》(阳农农函〔2020〕152号)文件精神,为更好地推进我区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民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未被评定为市级合作社示范社的合作社。
(二)达到《阳江市种养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标准》(试行)和《阳江市农机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标准》(试行)要求。
二、申报程序
(一)各农业专业合作社申报
1、申报主体需填写《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书》(附件1),附上该附件要求的其他申报材料。
(二)专家评审
我局组织专家,对各申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遴选出我区2020年申报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初步名单。
(三)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审核
我局对专家评审出的拟申报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初步名单进行审核,并加盖意见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审定。
(四)名单发布
由市农业农村局公布《2020年阳江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名单》。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
请于2020年5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2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经管股)。
附件:(以此为准)(阳农农函〔2020〕152号)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认定的通知.pdf
(以此为准)(阳农农函〔2020〕152号)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认定的通知.doc
阳江市阳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0年4月13日
(联系人:许奥;联系电话:6619676,电子邮箱:njg066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