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阳江市2020年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阳农农函〔2020〕14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阳江市阳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以下简称我单位)拟对2020年阳江市阳东区蔬菜特色产业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实施主体和牵头实施主体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农业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参加。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阳江市阳东区蔬菜特色产业现代农业产业园
2、建设单位: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
3、项目地点:阳江市阳东区北惯镇、合山镇、那龙镇、新洲镇。
4、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约1400万元
二、遴选数量:遴选实施主体2至5家,牵头实施主体1家。
三、实施主体和牵头实施主体资格条件
(一)实施主体资格条件
1、项目实施主体须是在阳东区内注册且主营业务为蔬菜一二三产业的农业企业或专业合作社。
2、在产业园规划范围内(北惯镇、合山镇、那龙镇、新洲镇)有蔬菜种植基地以及加工生产厂房等设施设备。
3、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对标“生产+加工+科技(品牌)”全产业链要求,统筹兼顾农业生产、加工、物流、销售、研发、示范、服务等功能板块,注重二三产业培育、发展。
4、财务规范,能提供近两年真实的财务报表,资产优良,能按照自筹资金与市级财政资金投入比例达到或超过1:1的自筹资金投入项目配套设施建设。
5、具备项目建设所需的建设用地、厂房、供水、供电等初步条件,应有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建设的计划和保障措施,拟建设内容不得涉及负面清单内容。
6、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联农益农,农民能够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7、不能有涉黑涉恶、失信行为、拖欠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牵头实施主体资格条件
牵头实施主体在具备实施主体7项资格条件基础上,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需要是市级以上(含市级)农业龙头企业。
2、要求蔬菜种植面积至少1000亩以上。
四、符合资格条件的农业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应当在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4月2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阳江市阳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六楼经管股递交相关文件。
五、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4月24日17:30。
六、遴选时间:2020年4月27日9:30。
七、遴选单位:阳江市阳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八、本公告期限自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4月24日止
九、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1.yangdong.gov.cn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联系事项:
遴选单位:阳江市阳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地址:阳江市阳东区德政路6号
联系人:黄家光 联系电话:0662-6619676、13709672239 传真:0662-6618815 邮编:529900
阳江市阳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