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若干措施》(阳办发[2020]5号),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应当主动向消防救援机构申报备案,现就2021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1年3月19日止。

二、对于2020年已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至今单位未发生变化的,直接确定为2021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此次可不再重新申报;对于未确定过但符合《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附件1)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应依法向阳东区消防救援大队申报;对于重点单位中因调整、整合或消失且已不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条件的,应及时上报,由阳东区消防救援大队核查后从重点单位名录中予以调整删除。

三、符合界定标准的单位应当填写《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本文页末下载附件2),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并于2021年3月19日前以扫描件、传真或纸质形式报送至阳东区消防救援大队备案。(阳东区消防救援大队地址:阳东区迎宾大道363号,传真号吗:0662-6611321,电子邮箱:2298626757@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1.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doc

附件2、重点单位申报备案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