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公开遴选我区2020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主体:阳江市阳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
二、任务及要求:培育任务100人( 培育对象按省方案要求执行);培育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进行。
三、培育资金:30万元。
四、申报条件:
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的机构要符合以下条件:
1.有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2.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3.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4.有培训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5.列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培训机构目录;
6.未按期完成上一年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不能承担本年的培训任务。
7.2018年或2019年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培训机构(以首次验收结果为准。详见《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12,后续的以省农业农村厅另行公布为准),不能承担2020年的培训任务。
8.对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取消当年培训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训机构库中除名,5年内不再接受其申请入库。
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遴选培训机构承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的培训任务。遴选培训机构的专家由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县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人数为3人或5人。
五、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有意愿申报阳江市阳东区2020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培训机构,请根据自身情况,形成全面、详实的申请报告(包括机构性质、师资队伍、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情况等)和培训方案(课程设置及资金用途符合《关于印发〈广东省2020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资金预算细化、合理),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全套资料装订成册,培训方案及资金预算表各1份),于2020年5月20日前将报名资料邮寄或送达至阳江市阳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科教股(以收到纸质材料为准),地址:阳江市阳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科教股 。
(二)专家评审。由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区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人数为3人或5人组成评审组,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分,分数最高的机构确定为我区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并予以公示,专家评审、验收等费用由选中的培训机构按有关标准在培训经费中列支。
联系人:徐冬梅联系电话:0662-6621601
阳江市阳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