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工信通[2021]8号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对广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起点新形势,围绕加快我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高我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关于2021年度阳江市阳东区应用技术与开发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安排,现开展2021年度阳东区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符合申报指南的要求。

(二)优先支持实施期内能获得较多数量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三)申报单位为本区内注册的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1年以上。

(四)项目申报书必须报送的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三证合一)、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加盖财务印章),企业法人须提供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加盖财务印章)。此外可提供查新报告、合作协议、专利证书、高企证书等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各单位须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有申报资料必须真实可靠。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除特殊情况外):

1、同一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有区级科技计划项目2项以上(含2项)未完成结题的;

2、在区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的;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区科技计划立项的;

(六)主申报单位必须具备与申报项目内容相关的基础和能力,项目申报书的内容、指标必须明确客观,严禁各种夸大和作假行为,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须按《申报指南》的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申报指南和申报书可直接点击附件下载。申报采取纸质材料及电子文档的报送方式,纸质材料为A4纸尺寸,按封面、目录、申报书、可行性报告、附件的顺序装订成书,一式五份及电子文档报区工信局所属业务股室。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各专题业务性问题请向申报指南所列联系人咨询。书面材料受理窗口地址:阳东区城区龙日路33号。

 

附件:1、2021年度阳东区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pdf

    2、阳江市阳东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pdf

 

     

 

 

阳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