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7日,阳江市公安局江城分局民警在广州市黄埔区荔香路金映酒业店内查获涉走私酒类一批。根据《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之规定,限上述物品所有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我办接受调查或配合处理,逾期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阳江市打私办
联系人:林警官
联系电话:19926292161
阳江市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