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小微型客车租赁市场管理,根据交通运输部《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2020年22号)有关规定,我市已开展小微型客车租赁备案工作,请从事9座及以下小微型客车租赁业务的企业及时向所属辖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备案(具体操作流程参考附件)。逾期不备案,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市直辖区(含江城区、高新区、海陵岛试验区)业务咨询电话:0662-3362081
阳春市业务咨询电话:0662-7736113
阳东区业务咨询电话:0662-6651886
阳西县业务咨询电话:0662-5521551
阳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