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行业协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日化行业产品包装增加分类回收标识试点单位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0〕86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申报,并填写好附件1(纸质盖章,一式五份),申报材料于2020年9月22日前报我局工业节能与产业政策股。


  附件:关于征集日化行业产品包装增加分类回收标识试点单位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0]868号)(正文).pdf



阳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