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广东专利奖评选的通知》(粤市监知促〔2024〕126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要求,为做好第十一届广东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一)根据《通知》要求,广东专利奖采取推荐与自荐相结合方式申报。我市参评第十一届广东专利奖的推荐项目和发明人要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优先推荐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和专利发明人,重点推荐专利权利稳定、专利实施经济效益显著、社会效应明显的高质量专利,以及对促进相关领域技术进步具有实质性贡献的发明人。对发现存在较大数量(比例)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将取消其申报、推荐资格。

  (二)请市直各有关单位面向主管领域创新主体积极组织发动申报,并引导申报单位及个人通过省有关部门、省级行业协会、两院院士渠道推荐专利项目和专利发明人,争取我市更多优秀项目和发明人申报广东专利奖。

  (三)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局)、各知识产权行业协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要面向本行业领域创新主体会员单位、服务对象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积极组织高技术含量的专利项目申报,并引导创新主体通过各类渠道参评广东专利奖。

  (四)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可以自荐1项参评项目。

  (五)发明人有5年以上技术创新工作经历且目前仍在技术创新工作一线,作为第一发明人的有效发明专利20件以上的,可以自荐广东杰出发明人奖。

  二、向我局申报推荐项目要求

  (一)申报人应当属于阳江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或实施单位,或具有阳江户籍或持有有效阳江市居住证的中国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二)申报人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较高的发明创造能力,并且为获得授权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三)申报人应当符合《通知》中所有的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申报期间,省市场监管局对项目推荐有其它要求的,我局将及时通知,申请人应一并符合。

  (四)各申报单位同一技术领域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向我局申报推荐的项目或发明人不得通过其它推荐方式重复申报。

  (五)向我局申报推荐项目、发明人的单位或个人,需提交一份300字以内的项目概述,介绍本项目的优势、特点,以电子件(WORD格式)发送我局电子邮箱。

  符合上述(一)至(五)要求的项目,我局进行初审后,向省市场监管局进行推荐。

  根据《通知》要求,对往年已获得中国专利奖或广东专利奖或广东杰出发明人(广东发明人)奖不予再次申报。

  三、院士推荐要求

  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具有推荐资格。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一项熟悉技术领域的专利项目或专利发明人,每位院士推荐专利项目或专利发明人不超过1项。请通过院士途径推荐的我市项目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申报。

  四、报送申报材料

  (一)申报方式

  根据《通知》要求,申报广东专利奖的专利项目单位或个人,申报材料只需通过“广东省知识产权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阳光平台”)线上提交材料,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二)申报程序

  1.填写申报。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选择部门“省市场监管局”,进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服务窗口”,进入页面后,请选择页面右侧“推荐服务”,然后点击“省知识产权阳光平台(专利奖业务)”;或者通过以下链接直接进入阳光平台:https://amr.gd.gov.cn/zscq/login。首次登录平台需自行注册,凭注册账号密码登录平台,按平台提示完成申报书填写及附件上传,申报可选择推荐单位/院士/自荐单位,申报材料将提交到我局账号或自荐单位账号。(详细操作指引指南可在阳光平台“首页”的“通知公告”栏下载后,进行查阅)

  2.推荐或自荐单位审核。根据《通知》要求,我局作为推荐单位,将根据阳光平台推送的申报项目按照申报要求进行初审并推荐省市场监管局。其余推荐院士或自荐单位、自荐发明人,请在阳光平台完成推荐,并向广东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报送纸质版推荐/自荐函。

  (三)时间要求

  请申报单位及发明人于2024年4月17日24:00前在阳光平台完成申报材料提交;请自荐单位及自荐发明人于2024年4月19日24:00前在阳光平台完成推荐或自荐。

  联系人:关建明,联系电话:0662-3418408。

  电子邮箱:125575401@qq.com。


  附件: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广东专利奖评选的通知


  阳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0日



附件:

1.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十一届广东专利奖评选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