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猪稳产保供工作的决策部署,缓解养猪企业流动和建设资金压力,稳定生猪产能,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粤农农办〔2020〕241 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要在本部门信息网等媒体加强宣传,公开项目申报要求、贴息范围和贴息标准等,鼓励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积极申报,并于2021年2月5日前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和本辖区的贷款贴息项目申请汇总表,报送我局畜牧饲料科,各地要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完整性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和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5份,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