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干部肩负党内监督的重要职责,打铁必先自身硬。为牢固树立巡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保障巡察工作有力有效开展,巡察工作将严格遵守有关纪律开展,落实“六个严禁”“七个不得”要求:
“六个严禁”:严禁泄露工作秘密,严禁干预被巡察党组织干部人事安排,严禁插手被巡察单位的资金项目、执纪执法等业务,严禁私下会见被巡察对象,严禁找被巡察对象办私事,严禁向被巡察对象引荐亲朋好友。
“七个不得”:不得接受被巡察单位宴请,不得接受被巡察单位礼品补助,不得超标准使用车辆,不得超标准使用办公、生活用房,不得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得在巡察期间饮酒,不得口大气粗、盛气凌人。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巡察干部执行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巡察干部违反上述纪律要求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请及时向我办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监督电话:2998588(工作日8:30-12:00、14:30-17:30),监督信箱地址:阳江市9号信箱转市委巡察办。
中共阳江市委巡察办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