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等节能法律法规,为更好地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年度节能考核及节能监察工作任务,做好节能监察工作,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遴选2019节能考核及节能监察工作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19节能考核及节能监察项目

  二、项目内容

  1、根据我局的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编制年度阳江市节能自查报告。

  2、对各县(市、区)进行节能考核,审核节能自查报告,形成考核意见。

  3、对固定资产投资节能项目能耗情况进行用能分析。

  4、对全市重点能耗企业和公共机构进行节能监察,并出具节能监察报告。

  (工作时段每次派出1-2名具备初级以上能源管理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随同我局开展现场监察工作,负责对用能数据进行核算和用能分析并提出建议)

  、服务时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时限一年。

  四、遴选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自愿报名,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市发展和改革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遴选,择优确定。

  五、报名条件

  (一)报名单位须是阳江市辖区内依法注册设立的社会团体、科研机构或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

  (二)具有从事节能相关服务的工作经验。

  (三)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等。

  (四)至少具备3名初级以上能源管理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3年来具有承接政府部门职能转移及购买服务的经验。

  (六)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良好。

  六、申报材料

  (一)机构概况(含机构设置情况、人员基本情况、业绩、从事节能服务工作情况等)

  (二)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负责人)、相关资质证书和证明等材料复印件

  (三)其他资质、荣誉等材料复印件。

  (四)服务方案和报价。

  上述申报文件一式三份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七、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1961017:00前。

  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市发展和改革局,逾期不予受理。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军、联系电话:0662-3367638

  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地址:阳江市漠江路310

    

  

  

   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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