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2月28

2013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现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创建平安广东的意见》(粤发[2012]19号),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阳发[2011]21号),《中共阳江市委办公室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阳办发[201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订如下工作计划: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创建平安广东的意见》(粤发[2012]19号),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阳发[2011]21号)等精神,始终把安全生产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统筹考虑,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推进、同步监管,整体实施。(办公室、综合计划与政策法规科)

二、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科室(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和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三、认真贯彻落实创建“平安阳江”的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纳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培训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将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作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考核的重要内容。(办公室、公务员管理科、培训教育科、市高级技工学校)

四、监督检查企业制定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与职工签订涉及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等事项的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与工资福利科、劳动监察科)

五、落实工伤保险条例,依法足额提取并按规定使用工伤预防费;负责工伤认定和工伤保险待遇的确定工作,监督发生伤亡事故的用工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赔偿。(医疗工伤保险科,市社保局)

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民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做好女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培训教育科)

七、指导监督各类技工学校、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定期组织对高级技工学校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培训教育科、劳动监察科)

八、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制订并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对学生用电安全教育与管理,对学生宿舍、食堂、厨房、校车等重点部位的经常性检查,防止触电、火灾、食物中毒、交通事故等不安全事故发生。(市高级技工学校)

九、加强日常规监察巡查,加大执法力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遏制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及安全生产隐患发生,为我市营造安全、良好的用工环境。同时,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劳动监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