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分局:
为切实掌握新型农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运行状况,规范基金管理使用行为,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障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型农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检查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办〔2013〕19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阳江市新型农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检查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4日
阳江市新型农村、城镇居民社会
养老保险基金检查方案
为加快完善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目标,保障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按照省下达的文件要求,我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型农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检查。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检查目的
检查调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排查基金安全的风险点,查找基金安全隐患,查处违法违规问题,总结交流经验做法,促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健康运行。
二、检查对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行政管理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镇(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以及根据需要延伸检查的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协办员、负责保费代征和待遇社会化发放的金融服务合作机构、参保和待遇享受人员等。
三、检查内容
201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必要时,可延伸到其他年度和其他基金。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过程中内控制度执行情况、金融服务合作机构的业务承办情况、个人账户的管理情况以及2012年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反映的问题整改情况等。
(一)制度建设情况。主要包括:是否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和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经办机构是否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是否按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是否建立个人账户对账制度;是否建立领取养老金资格审验制度等。
(二)参保缴费情况。主要包括:参保人员是否具备资格,个人缴费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补缴是否符合规定;参保、缴费、政府资助缴费人员等与实际申报补助资金的人数是否一致;是否擅自提高或降低个人缴费标准;是否存在截留、侵占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
(三)基金管理情况。主要包括:各级财政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开设是否符合规定;基金是否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按规定单独记账、单独核算,核算是否准确;基金存放及运营情况,是否存在违规投资运营行为;基金凭证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做到定期与金融机构、财政部门及参保人员对账等。
(四)支付发放情况。主要包括:基金支出项目和支付标准是否符合规定;领取养老金人员是否符合领取条件;是否存在重复领取养老金问题;是否存在虚列支出、转移资金、欺诈冒领等违法违规问题。
(五)经办服务情况。主要包括:是否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是否按规定建立个人账户并准确记录有关信息;是否按规定对待遇领取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审验;是否按规定定期披露基金筹集、支付信息,对参保人员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有关业务台账;档案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以收取现金方式组织群众缴费并不及时存入社保专户行为;工作岗位设置和责任制度是否明确;是否建立与政策制度相适应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是否依托统一的信息系统进行建账、记账、结算与查询等。
四、检查方式及方法
(一)检查方式。市人社局将采取重点抽查和各县(市、区)自查的方式,各县(市、区)自查检查面要达到百分百。
检查过程中主要通过听取报告、查阅政策法规、抽查原始档案、抽取业务数据以及到保费代征、待遇社会化发放机构实地核查。
(二)检查方法。采取检查与调研相结合、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各县(市、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部门在检查开始前15天应设立专门的举报信箱或电话、电子邮箱,通过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投诉。对符合本次检查受理范围的举报投诉,要在检查期间予以查证。其余检查内容,按照现场检查的方法和要求严格实施。
五、时间安排
(一)7月10日至8月10日,各县(市、区)按照市社会保险基金检查方案,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于8月20日前报送市人社局财务与基金监督科。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五项检查内容的具体检查情况。
(二)8月25至9月10日市人社局将根据各县(市、区)组织开展自查的情况开展直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检查,是维护基金安全、促进制度健康运行的重要措施,有利于在制度建设初期及时发现和堵塞漏洞、夯实管理基础。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好检查工作,保证必要的人员和经费。检查工作由基金监督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和承办业务机构等配合。检查中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有关专家、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检查,保证必需的专业力量,确保检查质量。
(二)深入查找问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涉及群体广,参保人员流动性较大,经办管理更多集中在基层。各县(市、区)要结合以前年度审计、监督检查、稽核及群众举报线索等,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深入查找问题,确保检查质量。同时要加强社会监督,做好舆论宣传引导,在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同时,为提高行政监督效率提供支持。
(三)严格整改处理。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地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督促整改。对发现社会保险工作人员违反《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问题的,对涉及套取、骗取基金以及隐匿、转移、侵占、挪用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各县(市、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要严格监督执法,依法开展行政处理处罚,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四)认真总结经验。通过检查,要进一步摸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积累监督检查经验,提高监管能力。注意总结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促进完善政策制度,提高基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更好地维护群众权益。
附件:1、阳江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检查表
2、阳江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检查基本情况统计表
3、2012年阳江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情况统计表
4、2012年9月阳江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账管理调
查表
附件1
阳江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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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项目 |
具体内容 |
检查方式 |
自查情况 |
直查情况 |
| 1 |
制度建设情况 |
是否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和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经办机构是否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是否按规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是否建立个人账户对账制度;是否建立领取养老金资格审验制度等 |
清理所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文件和业务规章制度;检查从原始档案、缴费到养老保险待遇支付整个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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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参保缴费情况 |
参保人员是否具备资格,个人缴费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补缴是否符合规定;参保、缴费、政府资助缴费人员等与实际申报补助资金的人数是否一致;是否擅自提高或降低个人缴费标准;是否存在截留、侵占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 |
随机抽查201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资料,检查面不少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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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基金管理情况 |
各级财政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开设是否符合规定;基金是否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按规定单独记账、单独核算,核算是否准确;基金存放及运营情况,是否存在违规投资运营行为;基金凭证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做到定期与金融机构、财政部门及参保人员对账等 |
现场检查201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账本、凭证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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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支付发放情况 |
基金支出项目和支付标准是否符合规定;领取养老金人员是否符合领取条件;是否存在重复领取养老金问题;是否存在虚列支出、转移资金、欺诈冒领等违法违规问题 |
随机抽查201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100份,其中重点检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项目和支付标准,重复领取养老金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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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经办服务情况 |
是否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是否按规定建立个人账户并准确记录有关信息;是否按规定对待遇领取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审验;是否按规定定期披露基金筹集、支付信息,对参保人员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有关业务台账;档案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以收取现金方式组织群众缴费并不及时存入社保专户行为;工作岗位设置和责任制度是否明确;是否建立与政策制度相适应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是否依托统一的信息系统进行建账、记账、结算与查询等 |
随机抽查2012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检查面不少于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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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阳江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检查基本情况统计表
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局)
| 一、检查地区数量 |
地市(个); 区县(个); 乡镇(个); 村(居)委会(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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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涉及对象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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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部门(个); 经办机构(个); 乡镇(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个); 村(居)委会协办人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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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检查工作投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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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地市 ;区县 |
| 四、发现的挤占挪用、欺诈冒领、侵占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 |
1、(逐项说明具体问题情况、涉及资金数量、人员处理情况、整改情况等); 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