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推动高校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根据《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阳府办[2013]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2013年阳江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9日
2013年阳江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3]24号)精神和国务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视频会议以及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13年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十八大提出的“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目标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各项政策措施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力以赴做好我市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不降低,有提高”,推动实现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和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二、工作目标
大力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千方百计促进阳江市6000多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创业,确保年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5%,“双困”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100%。
三、工作措施
(一)制定政策,推动高校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要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出台的促进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及时出台实施意见。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关乎发展、关乎民生、关乎稳定。近年来,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总量压力增大,就业结构性矛盾并存,各级人社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首要位置,努力推动我市高校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二)加强服务,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工作。
1. 加强报到现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在高校毕业生前来办理报到、人事档案托管期间,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向其发放最新的政策宣传手册,使其知晓国家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通过举办报到现场招聘会,及时为高校毕业生搭建岗位对接平台,提供即时面试机会;对有求职意愿的,及时进行求职登记;对有培训愿望的,提供培训项目选择,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年底前实现就业或投入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2.加强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一是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平台作用,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按照户籍地进行层层分解,做好实名制信息登记并建立月度工作台帐。二是允许高校毕业生在求职地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纳入本地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范围。异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办理失业登记材料应附:身份证、毕业证、所在高校或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寸免冠彩照两张,到求职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三是要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活动,为每个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五个一”专项服务(即提供一次电话访问、一次职业指导、三次岗位推荐、一次就业见习货一次职业培训机会)。四是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招聘活动,认真实施“一企一岗”、“民营企业招聘周”、“网络招聘月”等专项活动,通过5月中旬组织阳江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到企业参观,6月下旬举办高校和产业园区企业对接大型招聘会、7月中旬举办阳江市2013年高校毕业生大型招聘会,各县(市、区)举办不少于2场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等途径,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3.加强对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服务。一是落实求职补贴。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经所在高校给予重点就业帮扶后,在毕业年度5月1日前仍未实现就业的,由就业专项资金给予一次性500元求职补贴。二是开展各项帮扶活动。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为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对一”帮扶,开展“四送”活动(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至少提供3次以上就业岗位。三是落实临时生活补贴。对登记失业满6个月或登记失业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可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生活补贴,补贴标准按照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发放。
(三)拓展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多形式多渠道就业。
1.鼓励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充分发挥我市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重要作用,落实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补贴、社保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其中属于小微企业的,还给予1年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符合条件的企业还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2.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一是继续实施“三支一扶”(即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今年我市将招募137名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二是继续实施“大学生村官计划”。每年选聘一批高校毕业生到村担任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三是探索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岗计划试点,选拔一批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担任特岗人员。
3.开发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发一定数量的乡镇(街道)、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文化、卫生等公共管理和和社会服务岗位,重点用于帮扶“双困”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期限不超过2年。
(四)鼓励创业,落实高校毕业生各项创业帮扶政策。
1.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大赛和扶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组织阳江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项目大赛,今年将选出14个优秀项目进入基地孵化。每年市财政拨付一定的资金, 用于扶持阳江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经我市人社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为大学生提供1年以上免费创业实训场地和孵化服务,可按实际孵化成功户数,给予每户3000元的创业孵化补贴。对经创业孵化基地孵化成功搬离基地、并正式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或其他法定登记)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或其他合法实体),给予一次性6个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实行“先缴后补”。
2.落实减免档案托管费用。高校毕业生自毕业学年起3年内自主创业的,自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为其提供3年的免费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服务。
3.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对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200万元额度的“捆绑式”贷款。对按时足额缴纳利息并偿还本金的高校毕业生,财政部门将给予一次性贴息(国家限制行业外)。
4.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租金补贴政策。自主创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本人同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还可享受不超过3年的岗位补贴。高校毕业生自毕业学年起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的除外)从事个体经营或创业小微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吸纳3人以上就业的,给予最长2年、每年最多3000元的租金补贴。
5.落实一次性创业资助政策。毕业学年起3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资助。
(五)加大培训,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
对有培训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各级人社部门要结合其专业特点,组织参加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技能鉴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下同)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含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的,由就业专项资金按规定给予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组织阳江职业技术学院应届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六)推进见习,组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活动。
各地要以帮助高校毕业生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为目的,继续组织有见习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要以企业为主体,扩大见习单位数量,优化见习单位结构。要进一步加强见习单位管理,探索建立见习单位考核评估制度和淘汰机制。要加强发掘优质见习岗位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岗位信息发布制度。要落实见习补贴政策,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县级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安排的见习活动,可享受不超过6个月的就业见习补贴,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进行补贴,由见习单位和政府各承担50%。见习补贴由见习单位按月发放给见习者本人,政府支付的部分由见习单位先行垫付,见习期满后由见习单位向人社部门一次性申请拨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要切实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就业工作的首要位置,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协调配合,共同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充分发挥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良好格局。
(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开展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政策宣传工作,组织人员到高校进行宣讲。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宣传栏、宣传册等传统媒介以及短信、微博、移动互联平台等新兴传播手段,广泛宣传国家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各项方针政策和新时期就业形势,让高校毕业生都能够知政策、懂政策、用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就业观和择业观,在社会形成正确的就业导向。
(三)加强督促检查
各县(市、区)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要求和任务分工,落实资金保障,推动工作落实。市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将会适时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督查,重点了解各地政策落实、各项活动开展、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服务等情况,并将督查结果向全市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