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局对外新闻宣传工作的管理,确保我局对外新闻宣传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着力提高新闻发布工作质量和舆论引导能力,努力为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布的原则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有利于促进工作及社会稳定,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为目的,确保新闻发布主动、及时、准确,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新闻发言人构成与职责
(一)新闻发言人构成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莫洁兰担任新闻发言人,局党委办主任欧小柳担任新闻助理。
(二)新闻发言人职责
1、负责本单位年度重要工作、创新措施、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及重要政务信息对外发布。搜集、反馈新闻发布后的社会反映,并向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汇报。
2、协助市政府办公室处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突发事件报道和对外辟谣工作。
3、负责市政府办公室对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咨询。
4、参加新闻发言人会议,通报本单位重大活动安排和需要向外发布的新闻,对新闻发布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新闻助理职责
1、负责本单位新闻发布的日常组织联络工作。
2、及时准确向市政府办公室提供可做新闻发布的重要信息和报道材料。
3、参加上级组织召开的新闻工作会议。
三、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
(一)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工作部署及实施情况。
(二)承担的“民生工程”、为民办实事等重点目标任务进展和落实情况。
(三)就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大事件和重要热点难点问题发布信息,表明立场和观点,并介绍采取的措施和工作进展等情况。
(四)处理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突发事件、紧急重要事件等的意见及处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和结果。
(五)发布权威信息,批驳谣言,及时澄清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各种误解和疑惑,消除不实或歪曲报道的影响。
(六)发布其它市政府领导、局领导认为需要向社会发布的信息。
四、新闻发布的方式
以召开新闻发布会方式为主,以其他方式为补充,根据需要不定期举行。
(一)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由人社局办公室(党委办)主持,由人社局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也可根据所发布新闻的内容,邀请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或非人社局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
(二)其他方式
1、以书面问答形式或以人社局名义发表新闻报道。
2、人社局领导同志或人社局新闻发言人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发表讲话或文章。
3、经人社局主要领导同意,人社局新闻发言人可代表人社局接受记者采访。
如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要客观进行新闻发布,并表明部门态度,及时澄清事实,解疑释惑,正确引导。
五、新闻发布工作的管理
(一)新闻发布的日常管理
人社局新闻发布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人社局办公室(党委办)负责,包括拟定人社局年度新闻发布的规划,受理人社局新闻发布会申报事宜和上报工作,筹备人社局新闻发布会,协调和组织施行涉及全局性内容的新闻发布,邀请相关新闻单位记者,管理新闻发布档案。
(二)人社局新闻发布的申报
人社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以人社局名义向社会发布新闻的,一般应于施行新闻发布之日的7个工作日前向人社局办公室(党委办)提出书面申报,如情况特殊可“特事特办”。人社局办公室(党委办)初审同意并报请局主要领导审定后,方可发布。
(三)人社局新闻发布内容的审定
人社局新闻发布内容一般应由人社局相关科室或局属单位起草文字稿件,经分管领导审签后,报人社局主要领导审定。
六、附则
(一)本制度由人社局负责解释;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2014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