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分局:
20l3年ll月2l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修订了《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将于20l4年7月l日起实施。为确保《条例》全面贯彻实施,我局制定了《关于贯彻实施修订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31日
关于贯彻实施修订的
《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工作方案
20l3年ll月2l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了《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l4年7月l日起实施。为确保《条例》全面贯彻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目标任务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积极做好《条例》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条例》于2014年7月1日顺利实施。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
各级人社部门要充分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与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就业服务机构之间数据信息交换畅顺,加强与财政部门、地税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配套政策。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条例》的规定和授权,抓紧修改、制订相关政策,清理相关规范性文件,调整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流程及信息系统,完善失业登记、管理和就业服务。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要制定好我市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流程,于2014年4月5日前报我局及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三)抓好学习培训。
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主办,我局政策法规科、养老失业保险科配合,在5月份举办失业保险业务培训班。组织全市人社、社保、地税系统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全面准确地把握其立法宗旨、基本原则、制度内容和办理业务规程等。
(四)广泛开展宣传。
各级有关部门要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和舆论平台,主动广泛开展条例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条例的社会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