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的管理,根据《阳江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用期考核工作。在合同制职员试用期满十五天内,填写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试用期登记表》,并报我局合同制职员管理科审核备案。试用期考核不称职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年度考核工作。用人单位应在年终认真做好合同制职员年度考核工作,填写《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并于次年1月20日前将考核结果报送我局合同制职员管理科审核备案。
合同制职员考核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合同制职员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称职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合同期满考核工作。在合同制职员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及时做好合同期满考核工作,填写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合同期满考核登记表》,报我局合同制职员管理科审核备案。
四、合同续签工作。对合同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如果该岗位确有继续聘用人员的必要,报我局同意后,应与原聘用人员续签合同。续签的聘用合同经我局鉴证确认后生效。
五、减员备案工作。对于在合同期内辞职、离职、辞退等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的,用人单位要及时填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减员报告表》,并报我局合同制职员管理科审核备案。
六、信息填报工作。为配合实名制管理,请各用人单位如实填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职员情况汇总表》(表格在阳江人才网www.yjrc.com下载),于5月1日前连同电子版报送我局合同制职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3167233
附件: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职员情况汇总表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