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局,各县(市、区)人社局、社保分局: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关于切实解决早期下乡知青社会保障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64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市直、各县(市、区)贯彻落实粤人社发[2012]64号文件及其之前执行相关文件解决早期下乡知青社保问题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合做好原阳江县籍下乡知青一次性缴费参保资格核查工作。请市社保局及江城、阳东、阳西、高新、海陵社保分局将2008年以来早期下乡知青身份通过一次性缴费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列制成名册表,名册表内容包括:姓名、知青证明编号、出具时间及参保时间等,于5月15日前送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

  二、请阳春市人社局牵头做好原阳春县籍下乡知青一次性缴费参保资格核对自查工作。请阳春社保分局按上述要求,于5月15日前将名册表同时报送阳春市人社局和阳江市人社局养老失业保险科。请阳春市人社局于5月20日前完成参保资格核对自查工作,并将情况书面报我局。

  三、从即日起至6月底,市人社局将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市直及各县(市、区)人社局、社保分局落实早期下乡知青缴费参保问题进行专项检查。

  以上通知,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执行。

  

  联系人:梁洪专 电话:2230765  2235098

  

  附件:《早期知青参保情况表》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