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确保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计分标准量化为具体分值的公开、公平、合理,便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审核、录入等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及我市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在“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完善本企业基本信息的填报工作,逾期未完善企业基本信息的视为放弃申办《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资格,该企业不能在信息系统获取造价咨询企业相关信息。
二、在企业基本信息已填报完善的情况下,各企业可按照《办法》附表4-1的计分标准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报加分项目,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确认,对照计分标准进行加分。
三、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填报要求
(一)每季度末应按本通知附件填报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信息并上传到电子邮箱yjszjz1@163.com,逾期不报者按不履行统计信息申报义务处理。
(二)我局每季度按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总个数的5%(但不少于1个)对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进行随机抽查,对抽查到的项目,咨询企业自收到抽查通知书后1个月内,提供相应的造价咨询合同、造价成果文件等资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不能作为工程业绩加分的依据。
1、未按本通知要求填报信息的项目;
2、未按要求提供相应的造价咨询合同、造价成果文件等资料的随机抽中项目。
附件:
年第 季度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信息表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4月25日
附件
年第 季度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信息表
填报单位(盖章): 第 页 共 页
填报人: 填报日期:
注:业务类别指招标控制价、预算或结算编制、审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