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金融工作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阳金〔2020〕28号),现就《阳江市应对疫情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金融政策措施》贴息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市级财政安排2000万对以暂时库存的大宗商品或货物作抵押贷款的企业按利息总额的30%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新增的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按利息总额的20%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新增贷款按利息总额的20%给予贴息支持(获得复工复产普惠式专用额度的支农、支小再贷款的中小微企业适用该项贴息措施);对有发展前景的但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新增信用贷款按利息总额的20%给予贴息支持。若上述企业获得了中央、省财政贴息补助的企业,在扣除中央、省财政贴息后,再对剩余的利息总额按上述比例给予贴息支持。单一企业如符合上述多项贴息支持条件的,按最高贴息金额的一项申领。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企业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应在阳江市;

  (二)中小微企业的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次评审具体以年度销售收入为主要判断依据;

  (三)企业生产经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开展防疫工作。

  (四)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政策实施有效期内以暂时库存的大宗商品或货物在我市银行机构获得的抵押贷款,按在政策有效期内该笔贷款利息总额的30%给予贴息支持。若企业获得了中央、省财政贴息补助,扣除中央、省财政贴息后,再对剩余的利息总额按30%给予贴息支持。

  (五)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政策实施有效期内在我市银行机构获得的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按在政策有效期内该笔贷款利息总额的20%给予贴息支持。若企业获得了中央、省财政贴息补助,扣除中央、省财政贴息后,再对剩余的利息总额按20%给予贴息支持。

  (六)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政策实施有效期内在我市银行机构获得的用途为生产经营的贷款,按在政策有效期内该笔贷款利息总额的20%给予贴息支持(获得人民银行复工复产普惠式专用额度的支农、支小再贷款的中小微企业适用该项贴息措施)。若企业获得了中央、省财政贴息补助,扣除中央、省财政贴息后,再对剩余的利息总额按20%给予贴息支持。

  (七)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政策实施有效期内在我市银行机构获得的信用贷款,按在政策有效期内该笔贷款利息总额的20%给予贴息支持。若企业获得了中央、省财政贴息补助,扣除中央、省财政贴息后,再对剩余的利息总额按20%给予贴息支持。

  单一企业如符合上述多项贴息支持条件的,按最高贴息金额的一项申领。对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9月26日期间新增贷款进行贴息,贴息期限自贷款发放之日起算,最长不超过半年(180天),不足半年的按实际时间计算。贷款金额以银行机构实际放款金额计算。每个企业贴息合计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封面(见附件1)及目录;

  (二)《贷款贴息申请表》(需包含生产经营受新冠肺炎影响的情况说明);

  (三)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贷款合同、借款借据及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9月26日期间新增贷款实际支付利息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三者需与申请表依次对应;

  (五)经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上年度的审计报告或汇算清缴(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额外提交贷款合同、借款借据、实际支付利息凭证及审计报告或汇算清缴原件。项目评审后退回企业。

  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

  四、申报程序

  纸质材料需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按属地原则由所属县(市、区)金融工作局进行初审,汇总贴息项目和资金后报市金融局。市金融局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市金融局召开局务会议研究确定。

  五、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0日。

  (二)申报材料须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一式3份报送到市金融工作局,电子版发送到yj2289226@163.com。本通知在阳江市金融局网站(http://www.yangjiang.gov.cn/yjjrgzj/gkmlpt/index#6312)上公布,表格可在网上下载。

  (三)与《关于印发〈阳江市应对疫情进一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金融政策措施贴息实施细则〉的通知》(阳金函〔2020〕140号)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春林、林嘉莹,电话:0662-2266172、0662-3327789。

  附件:1.封面.doc            

                 2.贷款贴息申请表.docx

阳江市金融工作局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