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建办)、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5年阳江市职工无人机驾驶员(巡检无人机驾驶员)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执行。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江市总工会

2025年8月12日


2025年阳江市职工无人机驾驶员(巡检无人机驾驶员)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更好地在全社会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大力推动“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方面的引领促进作用,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和大国之匠,助力我市各行业无人机应用高质量发展,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江市总工会、阳江供电局决定联合举办阳江市2025年职工无人机驾驶员(巡检无人机驾驶员)职业技能竞赛,特制定本方案。

  一、竞赛目的

  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为我市无人机驾驶员搭建一个开拓视野、切磋技艺、交流经验、展示职业技能和精神风貌的平台,激励各行业企业员工的创新热情和爱岗敬业精神,引导和优化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与选拔机制,推动我市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江市总工会

  承办单位:阳江供电局

  协办单位:南方电网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阳江职业技术学院

  执行单位:广东汇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指导单位:阳江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三、竞赛时间及地点

  (一)竞赛时间

  2025年8月19日至8月21日。

  其中,8月19日9:30-10:30,理论考试,其余时间为实操项目竞赛。所有参赛人员及工作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现场。

  (二)竞赛地点

  阳江职业技术学院

  四、竞赛方式和内容

  (一)竞赛项目

  本次竞赛项目为无人机驾驶员(巡检无人机驾驶员)项目,为单人赛。

  (二)报名条件

  1.参赛选手为在阳江市范围从事涉及无人机应用的单位职工,要求从事相关工作满一年以上,年满18周岁且在法定退休年龄以下。

  2.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相应职业(专业)扎实的基本功和技能水平。

  3.已获“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及近3年内获“阳江市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或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加比赛。

  (三)竞赛形式及标准

  竞赛方式为个人理论知识+实操技能考核,以《无人机驾驶员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工)为竞赛标准。实操项目要求参赛选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1项理论考试和3项个人实操技能考核项目。具体以项目技术文件为准(附件4)。

  (四)成绩计算

  竞赛以理论加实操形式进行,每个项目实行一百分赛制,理论加实操的总成绩作为竞赛成绩排名的依据。各项成绩满分为100分;个人成绩排名按照竞赛成绩为序,如出现同分以实操完成时间短者列前,评分标准以技术文件为准。团队成绩以参赛队伍平均成绩高者排名优先。

  (五)奖励措施

  1.授予“阳江市技术能手”称号及荣誉证书

  获得竞赛个人第一名的选手,由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阳江市技术能手”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已获该称号者不再重复授予。

  2.推荐“阳江市工人先锋号”称号

  荣获团体奖一等奖的团队,优先推荐“阳江市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

  3.颁发奖牌、奖金及证书

  (1)个人奖

  分设一二三等奖,获奖人数占比不超过决赛总人数的20%,具体据实调整。个人成绩计算以技术文件要求为准。

  一等奖:该项总奖金1000元(税前),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该项总奖金800元(税前),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该项总奖金600元(税前),颁发荣誉证书。

  对竞赛排名在参赛人数前50%(除一二三等奖外)的其他选手颁发“优胜奖”证书。

  (2)团体奖

  团体成绩取参赛队伍各参赛选手个人成绩的总分,不足3人的队伍不计团体分,按团体总成绩排名,团体奖项奖励参赛队伍数量前30%,具体据实调整。

  团体一等奖,颁发奖牌;

  团体二等奖,颁发奖牌;

  团体三等奖,颁发奖牌;

  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

  4.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1)对获得竞赛优胜奖及以上名次的选手,符合相关规定的,按规定核发相应职业(工种)的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选手原有相同职业(工种)、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重复颁发。

  (六)竞赛程序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8月14日17点。

  2.报名方式

  人数及组队:以所在工作单位报名,各单位在内部选拔出技能水平较高、综合实力较强的队伍参加本次技能竞赛,每支队伍由3名参赛人员组成,每个单位队伍至少设置独立领队1名(即1名领队可兼任多支队伍的领队)。

  报名途径:报名参赛单位收集各单位的竞赛报名表(附件1)、工作证明(附件2)、竞赛报名汇总表(附件3)以及身份证复印件、已获取的本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可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截图)、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白底彩照等电子格式、盖章扫描件发至阳江供电局冯炎炯(邮箱:yjwrjjs@163.com)处,报名时间截止或人数满70人即截止报名,先到先得,以发送邮件的时间先后为准。同步提交纸质版材料至阳江供电局冯炎炯(18926308208)或佘彩绮(18926389721)处。一经报名,不得调整赛队组成。选手参赛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材料需真实无误,如发现违规报名、冒名顶替等行为,将取消违规人员成绩及所在单位团体成绩。

  3.报名资料

  (1)竞赛报名表(附件1)

  (2)工作证明(附件2)

  (3)竞赛报名汇总表(附件3)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本人近期大一寸免冠白底彩照2张(相片后面正楷书写姓名,用作制作参赛证)

  (6)已获取的本职业最高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可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截图)

  (7)学历证复印件

  4.资格审核

  (1)赛务组根据有关规定,对各单位报送的选手进行认真审核并确定赛队组成,并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

  (2)组委会依据有关规定,对各单位报送的参赛选手进行资格复核,报名选手资格审核通过后其参赛资格才正式生效。

  5.制发统一参赛证

  经竞赛办公室审查符合参赛要求的,大赛组委会将统一制发参赛证。

  (七)竞赛安排

  1.竞赛将在承办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比赛所用常规设备及工具(现场提供的东西与需要选手自备的东西在技术文件里说明)等均由承办方提前准备,包括但不限于比赛用器械、设备、材料,赛前由裁判组对比赛使用的设备和材料进行检查,确保比赛工具齐全统一。

  2.所有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现场完成,选手可以根据比赛时间控制比赛进度按时完成。

  3.为了公平、公正、公开竞赛,各队伍于竞赛当天签到时抽取参赛编号。

  (八)竞赛规则

  1.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佩戴大赛组委会统一制发的参赛证参加比赛。

  (2)参赛选手应提前15分钟到达检录处参加检录,按照抽取的参赛号位参加比赛。迟到10分钟者不得参加比赛。比赛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裁判员及工作人员的管理。比赛结束后,经裁判员确认后带好自己的工具迅速撤离赛场,离开赛场后不得在赛场周围高声谈论、逗留。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将相关工具书带入赛场。所有的通讯工具和摄像工具不得带入比赛现场。

  (4)所有参赛选手应按竞赛办公室要求在指定地点候考,按工作人员的指引进入技能操作考场。在候考期间确有特殊情况,须经监考人员同意,由工作人员陪同离开。

  (5)竞赛开始和结束时间由当场裁判统一发出指令。

  (6)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监考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7)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处理。未经裁判允许,选手组之间不得更换工作位、相互借用工具和相互交谈等。

  (8)竞赛中有问题,选手可举手向裁判示意。出现技术问题时,由当场裁判裁定。

  (9)竞赛过程中出现非人为的设备故障问题时,通知裁判处理。由非人为的设备故障而耽误的时间,由当场裁判根据耽误时间来延长选手的竞赛时间。

  (10)当听到大赛结束命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现场。

  2.违纪处理方式

  为严肃竞赛纪律,保证竞赛进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竞赛纪律的人员作如下处理:

  发现参赛选手不符合报名规定条件、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的,报经大赛组委会核实批准后,一律取消该选手参赛资格,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并通报批评。

  参赛选手有下列情节之一的,竞赛成绩计零分:

  (1)私自携带书籍、资料以及与竞赛有关物品者。

  (2)在考场内有交头接耳、偷看、暗示等作弊行为者。

  (3)比赛期间无故离开赛场者。

  (4)裁判根据大赛要求宣布比赛结束后,仍强行作答或操作者。

  (5)交卷后,在赛场周围围观、逗留且不听劝阻者。

  (6)不服从裁判的裁决,扰乱竞赛秩序,影响比赛进程,情节恶劣者。

  (7)非参赛选手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暗示、指导、帮助,影响选手操作。

  3.赛场规则

  (1)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大赛组委会签发的工作人员证,服从组委会的统一指挥,准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比赛的各项服务工作,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如遇突发事件,及时向组委会报告,同时做好疏导工作,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大赛圆满成功。

  (2)各赛场除现场裁判(评委)、安全巡视和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3)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大赛组委会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竞赛进行。

  (4)各单位领队等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赛场,正式比赛期间,各参赛队领队和其他人员可按照赛场要求在指定地点观摩。

  4.裁判守则

  (1)裁判员在执裁中必须服从裁判长和组委会的管理,遵守裁判的职业道德,文明执裁。

  (2)裁判员必须佩戴裁判员胸牌,仪表整洁,举止文明礼貌,接受参赛人员的监督。

  (3)在比赛前需要熟悉、掌握本次比赛考核的技能、项目、内容、要求及其它相关内容,做好赛场场地、器械、设备、材料的检验、检测和确认工作。

  (4)现场裁判在开考前,应查验参赛选手的身份证和参赛证,是否与应考人、应考技能相符,并向选手宣读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

  (5)裁判员应自觉遵守赛场纪律,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严格执行竞赛规则,不得向参赛选手暗示或解答与竞赛有关内容。在竞赛期间,不得使用手机及其他通讯设备。

  (6)裁判员在执裁过程中必须遵守“公正、公平、公开”的竞赛原则,严格按照竞赛技术规则和评分标准进行,裁判如出现不同意见,由裁判长召集裁判员共同研究解决。

  (7)在大赛组委会正式公布成绩和名次前,裁判员不得透露选手的成绩和排名情况。

  (九)争议处理

  大赛期间,与竞赛有关的问题或争议,各方应通过正当渠道并按程序反映和申诉,不得擅自传播、扩散未经核查证实的言论、信息,对竞赛期间出现的问题或争议按以下程序解决:

  1.竞赛项目内解决

  参赛选手、裁判员发现竞赛过程中存在问题或争议,应向裁判长反映。裁判长依据相关规定处理或组织比赛现场裁判员研究解决。处理意见需比赛现场全体裁判员表决的,须获全体裁判员半数以上通过。最终处理意见应及时告知意见反映人。

  2.仲裁组解决

  对项目内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在参赛选手赛后1小时之内,由领队向仲裁组出具署名的书面反映材料并举证。仲裁组受理并开展调查。其中,经调查确认所反映情况属技术性问题的,仍交由竞赛项目内解决。属非技术性问题的,由仲裁组作最终裁决,并将处理意见通知领队。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视弃权处理。

  五、其他事项

  1.竞赛期间各参赛代表队住宿、交通、餐饮等费用自理。

  2.各参赛代表队自行购买保险,所有参赛选手与组委会签订《参赛选手安全协议书》。

  3.本方案将根据参赛报名情况做调整,调整情况另行通知。

  4.其他未尽事宜由2025年阳江市职工无人机驾驶员(巡检无人机驾驶员)职业技能竞赛大赛组委会解释。

  阳江供电局联系人

  冯炎炯,18926308208;

  佘彩绮,18926389721。


  附件:1.阳江市2025年职工无人机驾驶员(巡检无人机驾驶员)职业技能竞赛报名表

             2.工作证明

             3.竞赛回执表

             4.阳江市2025年职工无人机驾驶员(巡检无人机驾驶员)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文件



附件:

1.附件1-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