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江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
2021年6月29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