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省工信厅组织开展2023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要求如下:
一、组织实施
(一)申报方式
今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采用线上申报方式开展,无需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以下简称培育平台)进行线上申报,并根据对应佐证材料清单,按顺序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
(二)各专题工作要求
1.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采取常年开放、分批评价的方式开展。企业在培育平台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自评。我局将分批评价,其中对6月30日前申报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我局将于7月初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企业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认定(复核)。企业需于8月18日前,按属地原则登录培育平台,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申请。由于企业需先取得创新型中小企业后才能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因此计划新认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企业需于6月30日前申报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本次复核对象为2020年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非本批次的请勿申请复核。
二、县区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梯度培育工作
各县(市、区)要从落实制造业当家、推动高质量发展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工作,加强政策研究,加大宣贯力度,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要求;要通知到每家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逐家给出复核意见,填写复核汇总表。
(二)要及时汇总上报
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在线上审核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于6月30日前汇总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情况,于8月18日前汇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复核)情况,行文推荐上报。上报文件汇总表见附件2、3、4。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2020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pdf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6月15日
(联系人:敖梅英、陈锐,电话:3412858、17728889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