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及各分局: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过渡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发〔202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江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阳江市税务局
2022年3月21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过渡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发[2022]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