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执业人员市场行为,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动态监管,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促进工程造价咨询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及市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牵头联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等组成检查组,将于8月至9月份组织开展2021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从2021年7月31日之前在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开展信息登记的本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外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驻阳江分支机构(有办公场所)中通过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 综合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单如下: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企业或企业驻阳江分支机构的诚信行为情况。
(二)检查企业或企业驻阳江分支机构在劳动合同、招工管理、工资支付、禁止使用童工等方面的执行情况。
(三)检查企业或企业驻阳江分支机构在登记事项、公示信息等方面的执行情况。
(四)企业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五)企业造价成果文件编制是否符合国家、省、市相关管理规定和合同约定。
(六)企业及其专业人员的其他从业执业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三、检查方式
采用量化的标准对受检企业进行综合考评。制定《2021年阳江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法检查表(现场检查)》和《2021年外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驻阳江分支机构执法检查表(现场检查)》,满分100分。
四、检查时间及检查程序
(一)检查时间:2021年8月30日~9月30日。
(二)检查程序
检查时,本地企业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应到场,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附件4);外地企业驻阳江分支机构负责人应到场,不能到场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附件4)。检查程序为:
1.受检企业简要介绍企业管理、业务开展方面的整体情况。
2.现场检查企业的人员、业务开展等情况,根据检查表对受检企业进行评分,并填写《2021年阳江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法检查表》《2021年外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驻阳江分支机构执法检查表》《阳江市“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结果记录表》,依法处理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中发现问题不能当场处理,需要后续处理的,应填写《阳江市“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问题清单反馈表》,问题处理结束后将该表交回牵头部门归档。
3.成果文件检查
(1)成果文件从2020年7月~2021年6月完成的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清单(附件3)中现场随机抽取,每家企业抽取5%,但不少于1份。
(2)对成果文件编制是否符合国家、省、市相关管理规定和合同约定等内容进行核查,并根据检查表对抽取的成果文件进行评分,依法处理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4.向受检企业通报现场检查情况,检查人员、受检企业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五、检查总结
汇总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企业得分,执法检查结果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阳江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予以公示。
六、检查组成员
组 长:冯 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造价站副站长)
副组长:李东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关则冠(市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副科长)
组员:林 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科员)
李 昂(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三科职员)
谢汝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造价站高级工程师)
陈家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造价站高级工程师)
七、其他事项
(一)被检查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
1.本地企业
(1)《阳江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信息表》(附件1,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或租赁凭证;
(3)2020年度在阳江市辖区内纳税证明材料(阳江市税务部门出具的税票或税务年度审计报告);
(4)企业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身份证、专职专业人员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2021年1月至5月企业人员社保缴费清单、退休返聘人员的退休证书、劳动合同;
(5)2020年7月~2021年6月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清单(附件3,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并提供每个项目的咨询合同和成果文件);
(6)各项规章制度;
(7)获奖工程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违法违规被处罚文书;
(8)企业工作人员花名册、工资发放凭证等。
2.外地企业
(1)《外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驻阳江分支机构基本信息表》(附件2,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2)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分支机构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或租赁凭证;
(3)2020年度分支机构在阳江市辖区内纳税证明材料(阳江市税务部门出具的税票或税务年度审计报告);
(4)分支机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及身份证、分支机构人员2021年1月至5月社保缴费清单、退休返聘人员的退休证书、分支机构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5)分支机构2020年7月~2021年6月完成的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清单(附件3,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只限项目所在地为阳江的项目,并提供每个项目的咨询合同和成果文件);
(6)各项规章制度;
(7)获奖工程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违法违规被处罚文书;
(8)分支机构工作人员花名册、工资发放凭证等。
(二)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外地企业驻阳江分支机构,均须按照相关表格内容做好被检查的准备。具体到企业现场检查时间由检查组提前通知每个被核查企业。
(三)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均须先自行自查自纠,按要求填报本企业相关信息,积极配合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认真、及时、准确地提供检查所需要提供的相关文件、数据等资料。对不按时如实填报信息的企业和不配合检查工作的企业将予以通报。对存在问题较多的造价咨询企业发出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四)被检查企业指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并将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含固话、手机)及本次检查所需要提供的相关文件、数据等资料的电子版于8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yjszjz1@163.com。检查组办公地址设在市工程造价站。
附件: 1.阳江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信息表
2.外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驻阳江分支机构基本信息表
3.造价咨询项目清单(2020年7月~2021年6月)
4.授权委托书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2号
附件1
阳江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基本信息表
附件2
外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驻阳江分支机构基本信息表
附件3
造价咨询项目清单(2020年7月-2021年6月)
填报企业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4
授权委托书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公司 现授权委托 (身份证号 )代表本公司配合完成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其代理权限包括:
1.配合完成本年度现场执法检查工作。
2.发表陈述和申辩意见。
3.接受你局的有关通知、告知等。
4.在各项检查表及法律文书上签字。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
日期:
出具本授权委托书时一同附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