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更换地下油罐防渗改造规划确认方案申请文件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阳春市河朗加油站(成品油零售证书第44Q30069)位于阳春市河朗镇河朗圩,阳江市成品油“十三五”规划(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01#编码 101#规划点)符合《阳江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2016-2020)发展规划》。为满足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保规范要求和周边群众用油需求,该站于2019年9月2日取得《关于阳江市6座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规划确认的批复》(阳发改油气〔2019〕63号)。现该站考虑到现有的油品单一,总罐容小,按原改造方案无法满足附近居民的用油需求,拟将原改造方案中“将原1个20m3的汽油单层储油罐和1个30m3的柴油单层储油罐(总罐容50m3,折算后35m3)更换为1个20m3的汽油双层储油罐和1个30m3的柴油双层储油罐(总罐容50m3,折算后35m3)”改为“恢复2008年停用的1个20m3的汽油储油罐,将原址设置的2个20m3的汽油单层储油罐和1个30m3的柴油单层储油罐更换为2个20m3的汽油双层储油罐和1个30m3的柴油双层储油罐(总罐容70m3,折算后55m3)”,改建后位置不变、加油枪数量不变,罐容增加。
二、请你局通知加油站业主交回《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到我局,并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等有关审批手续。改建竣工后,凭有关材料报我局审批并申领新证后,方可营业。
三、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规划确认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前向我局提出申请,并报送加油站建设有关进展情况,否则不予受理。
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7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