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中海油广东销售有限公司合水服务区南区加油站、北区加油站规划点新建规划确认的请示》(春发改能源〔202030号)文件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阳江市阳春市合水镇境内开阳高速公路合水服务区南、北加油站规划点(流水号487#编码SKYGSR_8004#规划点、流水号486#编码SKYGSL_8003#规划点)符合《广东省调整公路加油站“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现由中海油广东销售有限公司申请建设(流水号487#编码SKYGSR_8004#规划点,申报加油站的名称为:中海油广东销售有限公司合水服务区南区加油站;流水号486#编码SKYGSL_8003#规划点,申报加油站的名称为:中海油广东销售有限公司合水服务区北区加油站)。

  申报上述加油站规划点的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应急管理、住建消防、生态环境、气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内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102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