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湖北天海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阳春南新加油站关于改建规划确认申请文件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湖北天海石油集团 有限公司阳春南新加油站(成品油零售证书第44Q71313号)位于阳春市春城街道南新大道29号,符合《阳江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75#编码 75#规划点的布点要求。经审核,我局原则同意你站在原址进行改建。具体按如下改建方案实施:保留原有的一台四枪加油机,另将原安装的4台双枪加油机改为4台四枪加油机,改建后加油机数量不变,加油枪由原12支改为20支。
二、请你局通知加油站业主交回《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到我局,并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等有关审批手续。改建竣工后,凭有关材料报我局审批并重新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后,方可营业。
三、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规划确认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前向我局提出申请,并报送加油站建设有关进展情况,否则不予受理。
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