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经济发展)局、新闻出版管理部门,市直各有关学校: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下达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25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各县(市、区)将本通知以适当的方式转发到本地各学校。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下达2021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



  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阳江市新闻出版局

  2021年2月22日


附件:

1.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下达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pdf

2.阳发改价格〔2021〕25号(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下达2021年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