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阳江市阳东区新洲镇乌石加油站关于改建规划确认申请文件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为提高设施设备环保水平、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我局原则同意该加油站在原址基础上进行改建,阳江市阳东区新洲镇乌石加油站(成品油零售证书第44Q10134号)位于阳江市阳东区新洲镇乌石圩三北公路边,符合《阳江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60#编码 60#规划点的布点要求。具体按如下改建方案实施:1、将本油站原址设置的“1个7m3的汽油双层罐及1个7m3的柴油双层罐”改为“1个15m3的汽油双层罐及1个30m3的柴油双层罐,另增加1个15m3的汽油双层罐”。改建后,总罐容60m3,折合容积为45m3;2、将原2台单枪加油机改为4台双枪加油机,改建后共有8支加油枪。
二、请你局收回该加油站《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并通知加油站业主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等有关审批手续依法依规建设。改建竣工后,凭有关材料报我局审批并重新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后,方可营业。
三、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规划确认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两个月前向我局提出申请,并报送加油站建设有关进展情况,否则不予受理。
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