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正常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市民的身心健康,营造一个健康、安全、祥和的节日消费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物价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联合开展春节期间食品、药品、酒类市场秩序整治专项大检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各农贸市场、商场、店铺经营的商品、药品是否明码标价;
(二)各药店经营的药品价格是否执行国家规定的最高限价;
(三)各农贸市场、市场、店铺经营的食品质量是否具有QS认证标志,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有关检验标准要求,是否为假冒仿冒、过期变质食品;
(四)各商场、店铺经营的进口酒类食品以及其他进口食品是否具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证明或者国家卫生部门相关许可证明,是否具有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
二、在整治大检查中发现经营者存在以上违法行为的,由联合执法部门按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特此公告。
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物价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商务局
二O一O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