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各科(室、所)、局直属各单位:

  《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务信息报送制度》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六月十七

  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务信息报送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推动信息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正确决策、科学管理、宣传服务中的重要作用,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组织机构

  本局成立信息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丁锡丰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黎山副局长担任,成员为:蔡立宏、郑运浦、黄锐国、叶静军、叶莲株,信息报送员为王壮华。本局各科(室、所)、直属各单位要指定一名文字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同志作为信息员,负责本基层信息的收集、编辑、整理、报送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对上报的信息进行编辑、整理并报送给相关各部门。

  二、报送要点

  领导的讲话、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主要会议、文件通知、调研活动、经验材料、信访、新闻传媒、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计划安排及进展情况、本单位的热点、难点问题、群众关注的民计民生等问题,既可报送重大节日活动、特殊时期、正在发生、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动态信息,也可报送日常工作中综合的静态信息。重点收集以下信息:

  (一)围绕市政府、对口部门、本单位工作重点,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反映新情况、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

  (二)上级部门对某一项工作的政策、要求和措施及政策落实的情况。

  (三)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带有苗头性和社会倾向性的信息。

  (四)领导关注和要求了解、掌握的其他各方面信息。

  (五)领导的调研报告和专题性署名文章。

  (六)具参考价值和可操作性的分析、预测、意见、对策等。

  三、报送要求

  (一)内容主张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以定量分析为主,定性分析为辅,两者有机结合。

  (二)每条信息的具体内容都要有事件(事项)发生的时间、单位、过程(含存在问题)、结果。

  (三)报送信息一定要注重时效性,越及时越快越好。反映政务动态、重大决策、重要举措及主要工作进展情况的信息,应在5个工作日内报送。

  (四)信息报送要实事求是,事件(事项)真实可靠,所发生的事例、数字、单位必须准确无误,做到有喜报喜,有忧报忧,防止以偏概全。

  (五)不得报送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信息报送需通过各层领导审核,最终由局办公室信息报送员报送,不得擅自报送或越级报送。

  四、报送流程

  (一)拟稿。各科(室、所)和下属单位对所报送的信息要在内容筛选、文字加工、审核各环节严格把关,力求“快、准、精”,做到主题鲜明、观点明确、内容真实、文字精炼、数字准确,确保信息质量。

  (二)审核。各科(室、所)和下属单位信息员认真填写《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信息报送表》(见附件),特别注明报送范围,然后将信息送单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

  (三)报送。各科(室、所)和下属单位信息员将审核后的信息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对各单位报送的信息进行加工编辑并进行筛选,最后由信息报送员报送相关部门或直接录入网站。同时将报送信息以电子文档(含审批表)发至局办公室,邮箱:yjfgwzh@163.com

  五、考核奖惩办法

  政务信息工作实行年终考评奖惩,每年2月由办公室根据各科(室、所)和下属单位的信息报送情况进行考评,对政务信息工作成绩突出的科(室、所)、下属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并予以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具体考评计分及奖惩办法如下:

  (一)计分:

  1、得分根据信息被采用的情况给予不同的采用信息得分,信息不被采用不计分。

  2、信息被省委、省政府级信息刊物采用的记30分。如省府办的《粤府信息》、省委办的《粤办通报》等。

  3、信息被省部门级信息刊物、省政府网站、省级报刊等采用的记10分,如《广东发展改革动态》、《广东价格政务信息》、《广东价格决策参考》、《广东价格情况》、《市场经济与价格》、《广东粮食信息》、广东政府网站、南方日报等。

  4、信息被市政府级信息刊物、省部门网站、市级报刊等采用的记5分,如市委办的《阳江信息》、《阳江通报》,市府办的《信息参考》,省发改委、省物价局、省粮食局的网站、阳江日报等。

  5、信息被市其他部门信息刊物、本局信息刊物、市政府网站等采用的记2分,如相关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以及联席会议的简报、部门简报、本局的《阳江发展动态》、阳江政府网站(不含由本局信息系统发布的部门动态)等。

  6、信息被我局门户网站(http://www.yjdpb.gov.cn)、市政府网站部门动态(由本局信息系统发布)采用的记1分。

  8、信息采用后获省领导或市领导批示的每条追加20%的分数。

  9、同一条信息被多处采用,分数不可累加,以最高得分为准。

  (二)统计及奖惩

  1、分别对个人与集体分别进行统计及奖惩。个人是指信息的拟稿人,集体是指各科(室、所)和局直属各单位。个人奖惩以每年总得分衡量,集体奖惩以每年采用信息数量衡量。

  2、个人奖惩。对成绩突出的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得分乘以10的稿酬。其中稿酬的10%给局办公室信息报送员作为工作补贴。对报送信息过少的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3、集体奖惩。(1)各科(室、所)、下属单位每月必须报送1条以上信息,而且每年向市委、市府及以上部门报送4条以上信息,每年被采用信息不少于10条;(2)分级评出不合格(采用信息数量少于10)、合格(采用信息数量在1020),良好(采用信息数量在2040),优秀(采用信息数量在60以上)四个等级,对不合格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合格以上的单位通报表扬,对良好的单位给予500元的奖励,对优秀的单位给予1200元的奖励。

  4、办公室每季度末对分数进行统计并在局内进行公布。奖励由办公室负责落实。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