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促进节约能源,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市区居民基本用气需求,引导居民合理使用天然气、节约用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15〕4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5〕1048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本地区气候环境和经济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12月17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六届四十一次)审议通过,市区管道天然气实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现行气价不作调整,按1:1.2:1.5比价确定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第一档用气量0-360(含)立方米/年,价格为4.50元/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360-460(含)立方米/年,价格为5.40元/立方米;第三档460立方米/年以上的用气部分,价格为6.75元/立方米。

  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非居民用户的学校、养老院、福利机构等,暂不实行阶梯气价,气价按居民阶梯气价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价格为4.95元/立方米。

  居民生活用气家庭人数以4人为计量单位,用气户人口超过4人的,可凭户口簿(或居住证)按每增加一人每年相应增加70立方米气量基数计收气费。

  一、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具体实施办法

  1、待新型燃气表具技术成型后,新安装的用户将推行电子计量表,做到用气量按各阶梯气量结算。

  2、对未更换新型燃气表具的用户,在每一个阶梯气价结算周期内,购买第一阶梯气量的,可不限月份一次性或多次购买。同一周期内累计购买超过第一阶梯气量以上的,用户可根据实际用气需求及燃气公司的提示,不限月份一次性或多次购买。 

  3、 用户提示: 在每个结算周期内,使用“IC卡立方表”的居民用户在购买气量时,燃气企业将对居民用户分档基数购气量或充值情况进行提示,以便居民用户能及时掌握自身购气情况。IC卡立方表的居民用户以第二阶梯以上价格购买的卡内结余气量,用户可提出退费申请,各燃气销售企业将予以退费或折算成下一结算周期的第一档气量,居民用户也可以持燃气账单或燃气IC卡至各燃气企业服务柜台查询。已导入表内的余量不予退款,实际余量可以继续使用。

  燃气销售企业要进一步丰富便民利民措施,推进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加强燃气用户档案管理和计量管理,积极拓宽用户付费、充值、查询等渠道,定期对居民用户用气设备开展安全检查,加快表具升级和老旧管网改造,促进新型节能高效产品的应用和普及,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二、居民用气基本人数和低保户减免用气量问题

  1、执行范围:实施范围为市区管道供应天然气的居民(含同网供气用户,高新区、平冈镇、海陵岛试验区可参照执行)。

  2、计算单位。居民生活用气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当地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

  3、多人口家庭用气量。对确因家庭人口众多(四口人以上)且天然气没有用于商业用途的,可持户口本、居住证到燃气公司营业网点申报,经燃气公司核实确认后,每增加一口人增加第一档用气量70立方米/年。

  4、实行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后,要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对民政部门发证的特困户和低保户(同时持有特困户和低保户证明的只能补助一户),由燃气企业供气对其免收天然气价款的额度,每年为40立方米。

  管道燃气销售企业应做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价的前期工作,在完善收费系统管理之后,分步实施。燃气企业应使用规定票据,并要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市区管道天然气实行居民生活用气实施阶梯价格涉及面广,请管道供气企业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执行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