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分局):
根据《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的通知》(阳府办函〔2015〕472号),现将《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本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各科(室、分局)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性质、政府工作任务的变化等情况,继续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进行梳理,及时提请市政府新增或调整听证事项,补充完善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
二、凡未列入本目录的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规定举行听证的,决策承办科(室、分局)应当提请市政府列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
三、凡纳入本目录管理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科(室、分局)应当按规定举行听证,未履行听证程序的,不得提请局集体审议。
四、本目录施行期间,国家和省对听证事项另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决策承办科(室、分局)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提请市政府调整本目录。
2.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的通知
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