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484号)《提升阳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水平实施方案》(阳政数通〔2023〕75 号)、《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等7部门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的通知》(阳发改改革〔2023〕19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提升便利化实施能力,完善线上智慧监管,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在线发放中标通知书、在线签订承包合同、在线受理及处理异议和投诉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我市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实施要求

  (一)招标项目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于7日内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完成加盖招标人单位电子签章的中标通知书并发放到中标人及各相关单位。招标人最迟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届满30日前发出中标通知书,因特殊情况无法在有效期届满30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规定延长投标有效期。

  (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完成线上签订合同工作。在线签订合同必须以招标人发布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时的合同文本为蓝本,不得另行采用未经发布的合同文本签订中标项目承包合同(不包括补充协议)。

  (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项目的中标结果有异议和投诉的,应当按照《阳江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实施办法》及其有关规定执行。异议和投诉应当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上使用异议、投诉功能,招标人和有关招标管理部门不再受理异议和投诉的纸质申请,受理时间以系统记录为准。

  三、实施时间

  自2024年2月20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其中标通知书发放、中标合同签订和中标结果的异议及投诉,必须按照本通知要求在线完成受理及处理工作。

  四、注意事项

  完善在线发放中标通知书、在线签订承包合同、在线受理及处理异议和投诉等工作是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径向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阳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馈。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阳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