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工信通〔2024〕53号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水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4〕1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配合开展节水型企业评价认定。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水务行政主管部门重点围绕火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食品和发酵等高耗水行业,以列入2024年度国家、省、市三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中的企业为重点对象,组织企业开展市级节水型企业评价认定申报,并于8月25日前组织企业将节水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一式4份)及推荐意见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组织评价认定。

  二、做好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园区推荐。要积极指导企业、园区开展创建申报,推荐火电、钢铁、纺织、造纸、石化和化工、食品和发酵、啤酒、有色等行业以及其他已出台节水型企业评价标准的行业企业申报2024年度省级节水标杆企业;推荐工业园区申报2024年度省级节水标杆园区,并于2024 年9月8日前,将节水标杆企业、园区申报材料及初审意见(纸质版、电子版各4 套)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


  附件:

  1.阳江市重点用水工业企业名录(2024年度)

  2.《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节水型企业和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节能函〔2024〕16号)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阳江市水务局

2024年4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李巧如,3433036;市水务局 谢治国,337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