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开阳高速公路阳江服务区南区加油站G15XXR_3270和阳江服务区北区加油站G15XXL_3270规划点迁建规划确认的请示》(江发改呈〔2021〕65号)文件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开阳高速公路阳江服务区南、北加油站规划点(流水号110#编码G15XXR_3270#规划点、流水号109#编码G15XXL_3270#规划点)符合《广东省高速公路加油站“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我局同意阳江服务区南、北区加油站(高速里程桩号K3270+775)移位至新建服务区(高速里程桩号K3266+500)。迁建后,加油站对应规划点流水号、编码不变。
二、申请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应急管理、住建消防、生态环境、气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三、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内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