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阳江市阳东区新洲镇乌石加油站申请修改改建规划确认方案的请示》(东发改呈〔2021〕79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阳江市阳东区新洲镇乌石加油站(成品油零售证书第44Q10134)位于阳江市阳东区新洲镇乌石圩三北路边,阳江市成品油“十三五”规划(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60#编码 60#规划点)符合《阳江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为进一步完善成品油零售环节,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及满足,我局原则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将原改建方案修改为“1、将本油站原址设置的1个7m3的汽油双层罐及1个7m3的柴油双层罐改为1个15m3的汽油双层罐及1个30m3的柴油双层罐,另增加1个15m3的汽油双层罐。改建后,总罐容60m3,折合容积为45m3;2、将原2台单枪加油机改为2台双枪加油机,另增加1台四枪加油机,改建后共有3台加油机,8支加油枪。”
二、请你局通知加油站业主交回《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到我局,并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等有关审批手续。改建竣工后,凭有关材料报我局审批并申领新证方可营业。
三、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规划确认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内向我局提出申请,并报送加油站建设有关进展情况,否则不予受理。
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1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