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展改革(经济发展)局、司法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1〕250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阳江市司法局
2022年1月6日
抄送:市市场监管局。
附件:
1.阳发改价格〔2022〕4号(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