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阳春市永宁南岸加油站申请变更改建方案的请示》(春发改能源〔2022〕1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阳春市永宁南岸加油站(成品油零售证书第44Q30081)位于阳春市永宁镇南岸公路边,阳江市成品油“十三五”规划(附表7现有加油站编码表序号107#编码 107#规划点)符合《阳江市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为进一步完善成品油零售环节,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及满足,我局原则同意其在原址基础上将原改建方案修改为“1、现有2台加油机(1台双枪、1台单枪),其中1台双枪加油机不变,另1台单枪加油机更换为1台双枪智能加油机,改建后共有4支加油枪。2、现有2个油罐不变(1个20m³汽油罐、1个20m³柴油罐,总罐容40m³),在原罐区增加1个30m³的汽油双层罐,改建后,总罐容70m³,折合容积为60m³。”

  二、请你局通知加油站业主交回《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到我局,并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有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等有关审批手续。改建竣工后,凭有关材料报我局审批并申领新证方可营业。

  三、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规划确认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内向我局提出申请,并报送加油站建设有关进展情况,否则不予受理。



  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能源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