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潭水服务区加油南站新建规划确认的请示》(春发改能源〔2022〕10号)文件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阳江市阳春境内汕湛高速公路潭水服务区加油南站规划点(流水号337#,编码S14XXL_0095规划点)符合《广东省高速公路加油站“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现由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申请建设,申报加油站的名称为:广东省南粤交通石化能源有限公司阳江阳春潭水服务区加油南站。
二、申报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自然资源、规划建设、应急管理、住建消防、生态环境、气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等手续。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三、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内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