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外贸转型升级
示范基地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财政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省财政厅省财政厅、商务厅《关于预安排2015年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外〔2015〕36号),省财政下达我市专项资金用于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按照《广东省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外〔2015〕55号)规定,结合我市申报促进外经贸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的申报材料,促进外经贸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为:基地区域品牌培育、为基地企业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基地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和基地内企业抱团开拓国际市场、推进基地出口水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对经省商务厅确认、符合条件的示范基地工作站给予资金支持等。为更好地利用好促进外经贸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和符合资金的规范管理,结合我市当前的实际情况,现将促进外经贸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一)资金支持的对象是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行业组织等社会团体。
(二)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申报项目相关业务资格。
营业执照拥有与申报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或者取得了国家相关部门的备案资格。
(三)申报项目服务对象应是与国家或省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相对应的产业,且与外经贸发展密切相关,针对相关产业的服务具有一定的覆盖率或所服务的对象不低于10个。
(四)项目建设单位的财务状况可以保持项目持续运作。
(五)项目申报单位近五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以上(一)至(三)项需提供有效文件(复印件)或其它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资料予以证明,第(四)项须提供经中介机构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第(五)项须申报项目的单位作出承诺(正本),申报基地区域品牌培育、基地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和基地内企业抱团开拓国际市场项目不用提供二、三、四项。
二、支持内容
促进外经贸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外贸转型升级专业型示范基地区域品牌培育、基地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和基地内企业抱团开拓国际市场和为基地企业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基地出口水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等方面,具体包括:
1.基地区域品牌培育:包括基地集体商标、原产地标志的设计、注册、使用规则制订,负责基地统计监测、基地有关事项调研等人员费用以及进行基地宣传推广等。
2.基地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和基地内企业抱团开拓国际市场:对省商务厅和市商务局同意组织的基地内企业抱团参加国际性展会的,对其展位特装费、公共摊位费,以及在展会上宣传推广区域品牌的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予支持,企业摊位费、人员费,按一定比例给予支持。
3.为基地企业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基地建设供应链管理、跨境电子商务、海外营销、公共技术研发等公共服务平台,同期已获得资金扶持的平台项目不再给予支持。
(1)区域品牌建设。内容包括集体商标、原产地标志设计、注册,标准及使用规则制订。
(2)集体展销服务。指针对相关产业集中举办或组织参与国际性专业展览会、博览会。
(3)公共展示服务。指针对相关产业提供面向国内外市场的产品或企业集中展览、展示和宣传等服务的项目。
(4)服务体系。指提供国际市场信息调查、数据分析、业务咨询、贸易摩擦预警、法律法规、产业及贸易政策等服务的项目。
(5)公共培训。指为相关产业提供法律法规、产业及贸易政策培训及技术技能专业人才培训等服务。
(6)促进产品质量提升。指为相关产业提供试验检测服务、出具试验检测报告、提供试验检测需求咨询等服务。
(7)公共技术研发。指为相关产业提供前瞻性、基础性的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和实验协作,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以及技术改造升级,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等服务的项目。
(8)公共供应链管理服务平台。为基地内企业提供与主要产业相关联,并形成规模的仓储、运输、报关通检、融资、收汇、信保等相关供应链管理服务的公共平台。
(9)海外营销服务平台。为基地内企业提供面向国际市场的品牌策划和推广、形象宣传、市场推介、企业交流、售后服务等公共服务的平台。
(10)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主要为基地内的跨境进出口电商企业提供物流及通关、支付、收汇等一体化服务。
(11)推进基地出口水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
促进水产品示范基地内骨干企业质量可追溯体系升级,对水产品基地龙头、骨干企业为综合利用电子标签、条形码、视频监控、网络查询等信息技术,建立完善的电子信息备案追溯系统所产生的设备、技术、资料购置费给予支持。
(12)基地工作站建设。
对经省商务厅确认、符合条件的示范基地工作站给予资金支持。
提供公共服务的供应链管理、跨境电子商务、海外营销、公共技术研发等外贸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的企业(单位),具备开展服务所需的资金、场所、设备和人员,能够为基地内不少于10家外贸生产或出口企业提供相应的服务。具有开展服务所必需的场所、设施(设备)和技术服务人员,且已经开展申报项目的相关业务,项目针对相关产业的服务具有一定的覆盖率。
三、支持方式
(一)对外贸公共服务平台为提供和改善公共服务而发生的有关的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具体包括:
1.各类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发生的相关设备(运输工具除外)、统计信息资料购置及系统和技术研发费用。仪器属于设备范围,但不含量试剂盒等消耗品;物流平台购置的设备不包括运输工具、起吊工具、货架等;空调、冰箱等普通制冷设备仅限于公共试验检测平台,且须是用于保证试验检测结果精度的;系统和技术研发费用若是委托他人开发的,须附双方所签订的项目开发合同或协议;自主开发的,不包含开发人员的薪酬,支付专家咨询费的,须提供符合财务规定的证明材料。
2.公共技术研发。指为相关产业提供前瞻性、基础性的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和实验协作,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以及技术改造升级,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等服务的项目。支持内容仅限于因提供相关服务而产生的必须的设备、仪器、软件购置费。
3.公共展示平台、公共培训平台发生的相关场租费用,以及公共培训平台发生的相关培训材料编印及培训专家聘请费用。
4.基地区域品牌培育、基地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和基地内企业抱团开拓国际市场发生的有关的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5.市场营销服务平台发生的营销策划、品牌推广、形象宣传、信息咨询、市场推介、经营场所、售后管理及服务、交流对接场地等相关专项活动费用。
6.促进水产品示范基地内骨干企业质量可追溯体系升级,对水产品基地龙头、骨干企业为综合利用电子标签、条形码、视频监控、网络查询等信息技术,建立完善的电子信息备案追溯系统所产生的设备、技术、资料购置费给予支持。
四、支持期限及标准
(一)支持期限。专项资金支持外贸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支持期限为2014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基地开展区域品牌培育、宣传推广活动和基地内企业抱团开拓国际市场项目支持期间为2015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
(二)申报程序。
纸质材料申报。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对辖内平台项目承担单位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汇总后报送市商务局(技贸科),市属平台项目承担单位直接报送市商务局(技贸科)。
(三)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支持标准。促进外经贸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外贸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和推进基地出口水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项目所发生的上述费用按照不超过实际支出的70%给予资助,基地区域品牌培育、基地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和基地内企业抱团开拓国际市场所发生的上述费用按照不超过实际支出的70%给予资助,对经省商务厅确认、符合条件的示范基地工作站给予最高15万元的资金支持。以上资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50万元,经专家审核,符合规定的项目投资额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不予支持。
五申报资料
(一)符合资金支持条件的外贸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和推进基地出口水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承担单位须提供以下申报资料:
1.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请报告。内容包括:背景、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平台运行情况等(2个及2个以上项目类别同时申请的,须分别阐述);
2.促进外经贸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申请表(附件1);
3.外贸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承担单位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的证明材料;
4.经中介机构审计的2014、2015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5.促进外经贸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发票汇总表(附件3);
6.平台项目2014年7月1日-2016年6月30日资金实际支付的发票及业务合同或进口合同、报关单、付汇单等凭证(复印件);
7.按前述要求提供为相应家数企业服务的收费发票及相应的服务情况,免费服务的须提供免费服务协议、服务对象的营业执照和服务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申报区域品牌培育项目须提供以下申报资料:
1.区域品牌集体商标注册证明及其中文译文(复印件);
2.项目申请报告;
3.经中介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4.集体商标、原产地标志设计、注册,标准及使用规则制订等产生的费用证明;对区域品牌进行宣传及推广所产生的费用证明。
5.区域品牌企业对集体商标的宣传、推广、境外参展、建立境外营销网络等的支出的银行凭证、发票等。
(三)基地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和基地内企业抱团开拓国际市场项目须提供以下申报资料:
1.项目申请报告;
2.市商务部门委托或直接组织相关活动的文件、通知等(复印件);
3.活动有关图片、照片、媒体报道材料等证明文件;
4.示范基地企业抱团参加国际专业展所产生的集体特装或展示、广告、宣传册印制费用证明。
5.2017年度对省商务厅和市商务局同意组织的基地内企业抱团参加国际性展会,要出具省商务厅或市商务局同意组织的文件证明材料,预算,请款申请和市商务局和财政局的同意文件,组织单位并在展会结束后及时做好报告。
六、审核及拨付
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或者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组织专家组,按照独立、客观、公正和科学的原则,对项目的书面申请资料进行评审。市商务局根据评审结果,综合考虑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建设项目重点领域、资金规模等因素,提出资金明细分配计划,报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并按有关规定在市商务局网站向社会公示,资金明细计划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已明确异议处理意见后,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将资金安排计划联合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由市财政局按照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将资金拨付到各县(市、区)财政或有关企业。
七、资金监督及检查
项目单位收到专项资金后,应按财务管理有关规定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建立健全项目和财务档案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商务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资料用A4纸打印,均需加盖公章,一式5份(市商务局一式4份;市财政局一式1份),同时报送电子数据。
联系人及电话:市商务局技术贸易科:0662-3360716
市财政局外经金融科:0662-3418196
附件:1.促进外经贸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申请表
2.承诺书
3.促进外经贸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发票汇总表
阳江市商务局 阳江市财政局
2016年12月20日
阳江市商务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20日印发
附件1
促进外经贸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申请表
单位全称(盖章)
项目承担单位情况
单位性质
□企业 □事业
□社会团体
主管部门
注册时间
年 月 日
营业执照 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万元
组织机构
代码
地址
邮编
传真
促进外贸转型升级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市场营销服务;□公共供应链管理服务;□公共展示服务;
□区域品牌建设、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和基地内企业抱团开拓国际市场;
□集体展销服务;□公共服务体系;□公共培训;
□促进产品质量提升;□公共技术研发 □跨境电子商务
□促进水产品示范基地内骨干企业质量可追溯体系升级
服务对象
建筑面积
平方米
现有服务对象数量
家
现有技术服务设施
人员结构
总人数: 人。其中:高级职称 人,中级职称 人。
负责人
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人
电话
固定:
电子邮箱
手机:
项目
总投资
万元
其中
固定资产
万元
资金来源
自筹 万元;贷款 万元;政府投资 万元。
项目进展
□新建; □在建; □已建成
项目投入情况
总投入: 万元。其中:设备、仪器、软件购置 万元;其他投入
万元。
主要服务内容
申请资助金额
万元
开户银行
及帐号
注:1.同一项目承担单位只能申报一个平台项目,项目承办单位
有多个平台类别的,应合并为一个平台项目申报。
2.服务对象是指具体的基地。
附件2
承诺书
本单位承诺:我单位近五年来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本次申报的项目未曾享受政府类似资助,不存在重复申报现象;2016年促进外贸转型升级项目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无误。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获得专项资金支持,将按文件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和有关财务规定使用,并接受商务和财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项目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促进外经贸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发票汇总表
项目单位全称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增值税性质: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序号
经费开支内容
开支项目用途
发票号码
资料页码
开票时间
金 额
初审符合规定金额
复审符合规定金额
备 注
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他发票或有效文件
项目开支类别:
1
2
小 计
项目开支类别:
1
2
小 计
项目开支类别:
1
2
小 计
项目开支类别:
1
2
小 计
合 计
备注:1.项目名称:应具体详细,选择多个项目类别的,所选类别应全部表明。如“市
场营销服务、区域品牌建设、公共服务体系项目”、“公共技术研发项目”等。
2.项目开支类别:应注明单个项目名称及具体开支内容。如“市场营销服务专用
设备、仪器及软件购置费”、“区域品牌建设集体商标设计费”等。
3.开支项目用途:指经费开支内容的具体用途。如“经费开支内容”为“投影仪”,
“开支项目用途”为“培训器材”等。
4.表格所涉及的发票及相关票、证、资料的复印件要清楚、齐全。对不能辨别主
要内容的及不按规定提供资料的,一律不予以确认。
5.经费开支内容与项目支持内容应严格一致,对偏差严重的直接取消申报资格。